2007年福清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把落实胡锦涛同志要求下大气力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努力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会议上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这一特殊载体的作用,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制定的《2007年福清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职能部门要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主动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教育工委将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日常检查和年终抽查,对基层单位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发生党风、行风问题的学校作出通报,并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和提拔任用挂钩。
二、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开展廉洁过年活动。要认真遵照《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廉洁过年活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七个严禁、四个不准”等有关规定,过一个廉洁文明的新春佳节。
2、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四个一”为载体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请市纪委领导或党校教员来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开展讨论活动;三是剖析一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福清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认真总结2006年廉政文化进校园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探索校园廉政教育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根据青少年学生特点,发挥教学主渠道作用,依托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载体,对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在校园内营造 “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4、进一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与检察机关配合,增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行业内控机制,遏制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促使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八条要求”,自觉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预防和抵制职务犯罪。
三、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机制
1、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凡是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是全局性的问题,凡是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个人专断,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2、提升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栏目内容设置、材料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克服校务公开工作的随意性和形式主义。特别要把基建工程、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经费收支等群众关注的也是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纳入必须公开的内容予以落实,探索推广点题公开方式,真正使校务公开成为对党风、行风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
3、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网络。继续聘请一批教育系统党风、行风监督员,在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基础上,赋予监督员日常检查职能,采取日常随访方式,及时发现教育系统特别是基层学校党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员季度例会制度,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立监督员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的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沟通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过程监督功能。
四、深化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1月25日全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层召开全体教师会、班会和家长会三个落实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各项收费政策,提升创建活动整体水平。
2、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教育收费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告家长书、公示牌、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政策依据、收费资金使用情况、投拆电话以及福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2007年春季福州市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价目表》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3、规范学校收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和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严禁收费不给票据、收费开具不足额的票据、不使用财政收费票据和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填写票据的行为;严禁将学生收费转入“工会账”或“小金库”;严禁将收费用于教职工津贴、福利等项目开支。加强收费管理力度,促进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4、进一步规范学校集体补课行为。严禁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组织学生进行有偿集体补课。学校可适当组织初三和高中年级学生培优补差,但严禁向学生收费。严禁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有偿托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5、严禁学校或教师参与代办学生保险。学校除了为学生统一办理校方责任险外,不得参与组织代办或变相代办学生平安保险等个人保险,教师不得替保险公司代收保险费,不得收取保险公司提供的宣传劳务费。学校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以任何理由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办理保险业务。
6、加大对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学校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包片负责全市各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各学校对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针对个别学校出现的严重违反政策的乱收费行为,我们将会同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抓住典型,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五、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工作程序和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开展公开接待群众活动,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学校、解决在基层。二是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受贿、乱收费、违反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案件。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从深层次分析发案的原因,积极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目的。
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阳光工程”建设,实现以公开谋发展,以透明谋合力,以知情求理解,以“阳光”谋廉洁的目标,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大清理教职工擅自离职离岗。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清理单位干部职工离职离岗后仍领取薪酬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各中小学校人事制度管理,规范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福清市中小学中层正职干部选拔工作暂行办法》和《福清市中小学中层副职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责权明确、职务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任贤任能,进一步优化中小学班子结构。
3、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全面实行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办法。要严格执行竞聘程序,制定量化标准,将竟聘办法、竟聘条件、竟聘职数、量化情况和竟聘结果全部公开公示,确保竞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教师的切身利益。
4、遵守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凡100万元以上或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建筑项目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投标;30—100万元的工程建筑项目严格执行《福清市30—100万元使用财政性资金工程采用简易招标的暂行意见》文件规定,工程建筑项目从立项起到验收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要求组织实施;30万元以下的基建修缮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进行规范。各相关学校要将基建修缮项目预先向纪工委、监察室报备,接受监督。
5、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要严格执行福清市财政局、福清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购置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全部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系统参与的政府采购进行严格规范、全程监督。
6、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广泛开展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报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保护机制。
7、规范招生考试工作。一是加强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建立对招生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的选聘、考核和评价制度。二是坚决禁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过程中的“生钱交易”等违规行为,各有关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2006年下发的《关于严肃招生纪律坚决禁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送收“回扣”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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